高翔院長在首屆中國社會科學院青年學術大會的講話,通過何為學問、如何學問及為誰做學問三個核心問題,并結合2026年度工作會議的具體部署,為青年學者劃出三項核心任務:
扣好“第一??圩印薄疡R克思主義經典讀深讀透,以經典理論啟迪學術問題意識;
堅持“經世致用”——把論文寫在中國大地上,用學術成果回應當代國家重大需求;
推進“第二個結合”——把中華優(yōu)秀傳統(tǒng)文化轉化為自主知識體系,形成中國話語中國學派;
講話不僅為青年學者指明了成長坐標,也著重提醒我們應正確看待學術與學問、學術研究與現(xiàn)實需要、傳統(tǒng)范式與人工智能技術變革、學科傳統(tǒng)與跨學科研究間的關系。
2022年底我入所工作以來,不斷感受到院領導對青年成長的關心與支持,高院長曾在多次講話中對青年學者提出殷切希望,提醒我們重視學術史研究,要求我們站在時代和歷史的制高點上做學問。本研究室?guī)孜磺嗄晖潞献鞯摹吨腥A民族現(xiàn)代市場經濟文明的歷史根基、演化路徑與創(chuàng)新空間》入選首屆青年大會優(yōu)秀學術海報,令我們備受鼓舞。
以學習高翔院長在首屆中國社會科學院青年學術大會的講話為契機,我反思了個人研究中存在的一些問題,也希望通過同優(yōu)秀青年同事學習交流,獲得一些建議。
首先,在關于土地產權或者更廣義的自然資源產權研究中,學界對中國歷史上以田底田面為代表和突出特征的產權分層討論,其源流受日本東洋史學派、中國法制史學派、英美產權學派共同影響,在近20年間倒向制度經濟學的分析范式,強調權利分層中各層次產權如何分配以增進效率,從賦役制度與國家治理、自發(fā)性的市場行為等視角解釋產權的分層化趨勢。這些集中于生產關系層面的探討,對前輩學者于20世紀50年代重點關注的“中國封建土地關系”系列研究有所繼承,在研究方法與話語體系上也產生了重大變革,但近乎放棄了土地權利分配與農業(yè)生產、人口再生產的關系等生產力及生產力與生產關系互相作用的深刻思考。這提示我們要回歸馬克思主義經典理論,以歷史唯物主義和辯證唯物主義為根本方法,深刻理解中國土地制度的長期演化、近代轉型與當代改革創(chuàng)新。
其次,關于自然資源產權問題的研究中,當前學界仍是以土地、房產、山林、河湖、海灘等具體資源為對象分別展開研究,形成了田面權、鋪底權、水面權、碼頭權等具有相似內涵但彼此缺乏有效對話的諸多概念,而在一定程度上忽視了歷史上國家、社會精英、民眾對“業(yè)”的定義與對產權認識的統(tǒng)一性與一貫性,不免陷入以現(xiàn)代西方經濟學話語體系與法律概念體系下的“產權”出發(fā)機械地理解歷史的誤區(qū)。以更為宏觀、歷史的視野考察產權分層,從中總結出更具有普遍性的理論內涵,闡明產權的內涵、產權的起源、產權演化與交易的一般性規(guī)律,或許就是高院長指出的我們應當追求的“學問”。事實上通過與小同行的交流,青年學者、研究生業(yè)已萌生了打通分類壁壘、時段壁壘展開研究的自覺,但在實踐中,此類研究面臨寫作周期長、理論思辨性強、發(fā)表困難等現(xiàn)實困境,這對于我們青年學者,將是一項需要長期努力的工作。
第三,土地產權研究的主要史料是地方性的契約文書、訴訟檔案、賬簿筆記等民間文獻,近年來一些以出土簡牘文獻為核心的研究深化了對早期土地交易的認識,這些史料具有無可比擬的微觀性優(yōu)勢,但當前研究逐漸走向依靠新發(fā)現(xiàn)整理契約文書構建區(qū)域性家族性案例的模式,理論創(chuàng)新不顯著。我們也應該嘗試基于現(xiàn)有史料,借助大數據與量化方法搭建跨區(qū)域、跨時段的文書史料庫,通過識別、匹配文獻中的交易主體、交易對象、交易價格,形成描述歷史上土地產權多樣化交易的面板數據,進而構建宏觀理論框架。
最后,部分研究特別是我個人在研究中重史料輕田野、重歷史輕實際。在以契約文書為主要資料的研究中,缺乏對于資料來源地歷史文化經濟地理的田野觀察,難免提出脫離實際、后見之明的假說與觀點,而對當代土地制度改革的具體實踐、試點探索了解不全面不及時,就會在對策建議中答非所問。正確處理歷史與現(xiàn)實、理論研究與現(xiàn)實需要之間的關系,是個人發(fā)展中面臨的問題,也是時代提出的任務與考驗。
高翔院長形容學術之路“遵道而行,但到半途須努力;會心不遠,要登絕頂莫辭勞”。站在“十五五”開局與習近平總書記“5·17”講話十周年交匯點,中國經濟史青年學者擁有全球罕見的分層地權、連續(xù)契約的長時段史料,面臨構建中國經濟學自主知識體系的空前機遇,唯有堅持馬克思主義經典理論,關注田野調查與經濟改革實踐,把“田底-田面”傳統(tǒng)范疇轉化為與當代“三權分置”對話的活話語,才能在數字時代推出解釋中國道路、引領世界的學術創(chuàng)新。
(作者:經濟研究所中國經濟史研究室李一葦)
(編輯:熊晨瑋、劉益建;審校:張佶燁)